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按照学校《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
(二)录取工作监督管理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四)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由7-9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材料评议成绩,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五)综合考核小组:每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四、直博生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强烈的科研兴趣。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 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五)本科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
(六)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七)身心健康。
五、复试安排
(一)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1. 学院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由材料审核小组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名单。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总分100分,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具体名单见我单位网页相关通知。
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基础×70%。
(二)综合考试方式
学校2025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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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及内容
1.综合考核时间
以实际通知为准。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30分)。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基础,包括考生英语自我介绍、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等。
(2)专业知识(20分)、创新能力(30分)与综合素质(20分)。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硕士阶段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学术志趣;学术研究计划;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综合考核方式
(1)随机的英语对话等外语水平测试。
(2)考生做约10分钟PPT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前期科研工作情况和创新点、论文发表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随后综合考核小组就专业知识、科研基础能力、科研素质等方面进行提问。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表现对其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打分。
4.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规范、遵纪守法、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部分考核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如有必要,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分+专业知识20分+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质能力20分
六、复试录取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七、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用EMS邮寄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药学院207室 涂老师收,023-68251697。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0641706。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6825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