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药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报考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29 09:18:19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接收程序

(一)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请查询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z.swu.edu.cn)。

(二)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于1010日以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向我院提出报考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2.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3. 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4.(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5.(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6.(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三)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药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四)复试、体检和公示

我院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时验证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件原件。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020日将《西南大学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得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成绩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方式:面试

2. 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构成,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并取平均分作为复试成绩。

3. 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满分80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能力(满分10分):口译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成绩使用方法:

1. 复试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复试中舞弊者,其成绩计为0分。

2. 复试成绩为专业素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项成绩总和。

 

四、复试组织实施

1.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分批次复试。第一批复试将于92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收费

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规定,收取100/生。学生复试网上收费(复试时提供缴费证据-提供截屏)进财务处系统查看:http://cwc.swu.edu.cn/s/cwc/index2/20161108/1486449.html

 

五、资格复审和录取

(一)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以上;

3.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召开领导小组与工作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将《西南大学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汇总表》报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复试考生务必于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接收待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工作联系与材料寄送

申请材料请邮寄: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400715。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联系人马海燕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697(办),邮箱yxypgb@163.com

 

七、工作监督

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可向学院纪委书记杨坚老师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23-68250597(),邮箱:64778941@qq.com

本方案解释权归药学院。

西南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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