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药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的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本科及硕士原则上均应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凡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EI源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5.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不低于80分;(2)雅思不低于6.0分;(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百分制的不低于60分);(4)国家英语专业考试不低于60分;(5)WSK(PETS5)不低于60分;(6)有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经历(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月);(7)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6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三、申报材料
(需将如下材料交至西南大学药学院学院38-312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①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在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④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使用我院提供的推荐信模板)
⑤科研计划(已有工作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方法路线等)
⑥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⑦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⑧硕士阶段成绩单,外语免试证明材料
⑨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
⑩科研成果证明
⑾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⑿硕士学位论文等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所报考的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2020年3月1日前药学院学术委员会及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完成材料初审,3月6前将经学术委员会及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合格名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通过的名单在药学院单位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5月中上旬左右组织初审合格考生、硕博连读合格生源以及公开招考合格生源一起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工作。
4、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合格者作为博士研究生合格生源。
五、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验证
1.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上旬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西南大学药学院(38教学楼,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核验证:
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予以验证:
①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
③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
④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
六、综合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方式进行考察。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2、综合考核形式及科目: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与英语水平。笔试内容及分数分布如下:药学基础理论知识(30分)、药学基础实验知识(30分)、药学专业英语(40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该环节由考生以PPT形式展现个人基本情况(10分)、研究基础(40分)、研究计划(40分)及其他方面(10分)等,考核专家组针对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
3、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信息公开
(一)2020年XX月XX日,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名单并在学院网页或张贴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申请人的各项材料及成绩进行逐一审查,符合条件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工作联系与材料寄送
申请材料请邮寄: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400715。联系人:马海燕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697(办),邮箱:yxypgb@163.com
九、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博士招生申请考核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由学院(部)党委领导,成立考核工作监督组。
(二)公布监督电话与邮箱,接受申请人的投诉与监督
监督电话:02368250597 监督邮箱:64778941@qq.com
(三)如申请人出现违规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导师出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数年的招生资格。
十、其他
(一)其他相关咨询和释疑,请工作时间咨询02368251697(马老师)。
(二)“申请考核制”不适用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教育博士”、“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仍采取公开招考方式选拔。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药学院。
药学院
2019年11月26日
专家推荐信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