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周娅考生(身份证号后四位:3723)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依据我单位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经我单位学术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补充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公示期限、受理意见单位公示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身份证号
后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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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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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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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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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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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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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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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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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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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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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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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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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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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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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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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公示期限:2021年5月28日--6月10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受理意见单位:药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1697。